泰都钢铁环境信息公开情况(2017.06.06)

 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环境信息情况


一、企业基础信息

企业名称: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组织机构代码:79626785-0

法人代表:黄晓森

地理位置:经度116°30′25″,纬度23°26′52″

生产地址:揭阳市空港经济区地都镇红岗村长浦地段

联系人:陈晓春

联系电话:0663-8398986   15089397210

电子邮箱:960603295@qq.com

经营范围:高炉炼铁、转炉炼钢、轧钢(200万吨/年)

产品名称: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

生产规模:200万吨/年

二、排污信息

1、废气污染源排放情况

(1)烧结配料系统10107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32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1.6mg/ m3,排放标准为20,排放量为1.46吨;

(2)烧结整粒筛分系统10111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35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4.2mg/ m3,排放标准为20,排放量为1.36吨;

(3)烧结机头主抽10108Q,主要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废气电除尘+湿法脱硫后60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9.2、7.8、68.2mg/ m3,排放标准为40、180、300,排放量为21.18、18.46、157.32吨;

(4)烧结机尾10110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8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8.2mg/ m3,排放标准为20,排放量为7.52吨;

(5)烧结机冷却10109Q,主要颗粒物,废气电除尘后47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1.5mg/ m3,排放标准为20,排放量为27.33吨;

(6)原料卸料口、筛分房系统10106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6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8.9mg/ m3,排放标准为10,排放量为0.89吨;

(7)炉前矿槽原料运输及转载系统10112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6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9.2mg/ m3,排放标准为10,排放量为5.04吨;

(8)热风炉10113Q,主要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废气58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2.6、89、168mg/ m3,排放标准为15、100、300,排放量为2.1、14.85、28.03吨;

(9)出铁场系统10114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6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2.1mg/ m3,排放标准为15,排放量为3.93吨;

(10)喷煤系统10119Q,主要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8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8.6、13、36mg/ m3,排放标准为10、100、300,排放量为1.01、1.54、4.25吨;

(11)石灰窑10120Q,主要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8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7.9、12、76mg/ m3,排放标准为10、100、300,排放量为0.29、0.45、2.83吨;

(12)石灰出料及储存10121Q,主要颗粒物,废气布袋除尘后28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8.4mg/ m3,排放标准为10,排放量为0.87吨;

(13)转炉二次烟气10115Q,主要颗粒物,废气集尘罩及布袋除尘后26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0.9mg/ m3,排放标准为15,排放量为11.07吨;

(14)转炉一次烟气10116Q,主要颗粒物,废气OG湿法除尘后45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29mg/ m3,排放标准为50,排放量为1.03吨;

(15)加热炉烟气10117Q,主要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废气20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12.4、26、57mg/ m3,排放标准为15、150、300,排放量为1.21、2.54、5.57吨;

(16)煤气发电车间烟气10118Q,主要颗粒物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,废气45米烟囱排放,排放浓度为2季度5.9、13、46mg/ m3,排放标准为20、50、150,排放量为0.45、0.99、3.51吨。

排放口数量总共16个,全部达标排放,无超标,排污总量为颗粒物86.76吨、二氧化硫38.83吨、氮氧化物201.52吨。核定的排放总量(待核定)。

2、噪声污染源排放情况

北厂区西南侧测点,机械声源,监测值为2季度59.8Leq(dB),排放标准为60,达标。

北厂区西北侧测点,机械声源,监测值为2季度58.5Leq(dB),排放标准为60,达标。

北厂区北侧测点,机械声源,监测值为2季度56.8Leq(dB),排放标准为60,达标。

南厂区西侧测点,机械声源,监测值为2季度52.1Leq(dB),排放标准为60,达标。

南厂区西北侧测点,机械声源,监测值为2季度55Leq(dB),排放标准为60,达标。

南厂区东北侧测点,机械声源,监测值为2季度56.7Leq(dB),排放标准为60,达标。

   噪声监测排放口数量总共6个,全部达标排放,无超标。

三、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

1、废水治理

(1)料场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管道、沉淀池及回用系统。

(2)炼铁车间设置高炉冲渣水沉淀池及其循环回用系统。

(3)炼钢及连铸车间设置一次烟气净化废水处理站,采用沉淀池-斜板沉淀池处理工艺,设置循环回用系统。

(4)轧钢车间设置轧钢废水处理站,设置循环回用系统。

(5)北厂区设1座综合生产废水处理站,采用中和调节-絮凝沉淀-油水分离-机械过滤处理工艺,设置循环回用系统。

(6)生活污水:南北厂区办公区增加2套生活污水一体化MBR处理装置。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绿化洒水,不对外排放。

   全厂实现废水综合回收利用不外排,对周边水体环境不影响。

2、废气及扬尘治理

(1)料场:建设高度9m防风抑尘网,合计长度853m,其中南面230m;西面275m;北面348m;设有5000m2封闭煤场储煤;设有洒水抑尘装置和增加洒水车洒水次数。

(2)输送系统:厂内铁精矿、煤、焦炭等大宗物料采取封闭式皮带运输。

(3)筛分:购买合格粒度煤炭、焦炭,无需破碎,筛分及转运过程配备集尘罩及袋式除尘器。

(4)烧结车间:地仓配料设置袋式除尘器,烧结机头废气设置四电场电除尘+烟气石灰石石膏法脱硫系统(含在线监测装置,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),烧结机冷却设置电除尘系统,烧结机尾设袋式除尘系统,烧结矿筛分设置集尘罩及袋式除尘系统。

(5)炼铁车间:高炉料仓上部、仓下振动给料机、振动筛、称量斗、转运站、中间仓及各皮带转运点配备集尘罩+袋式除尘器;出铁场、渣沟设置封闭罩;高炉出铁口、铁沟、渣沟、铁水罐上方等设捕集罩、并配备袋式除尘系统;高炉煤气设重力(旋风)除尘+袋式除尘系统,喷煤系统的原煤仓顶设置除尘系统。

(6)炼钢车间:转炉一次烟气OG法除尘系统;炼钢车间二次烟气设捕集装置及袋式除尘系统;炼钢工序连铸火焰切割配备集尘罩,负压抽吸到二次烟气袋式除尘系统。

(7)轧钢车间:加热炉燃烧富余煤气,采用低氮燃烧技术。

(8)石灰窑:烟气排放设置旋风+袋式除尘系统,出料和储存设置集尘罩+袋式除尘系统。

(9)煤气发电车间:燃烧净化高炉、转炉煤气;45m排放烟囱,安装在线监测装置,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。

废气污染物做到达标排放。

3、固废处理

(1)除尘灰:综合利用到烧结配料;装车间设围墙防抛洒流失。

(2)脱硫石膏:设贮存间储存,定期外售。

(3)高炉水渣:设水渣池水淬,设贮存场储存,定期外售。

(4)炼钢一次烟气除尘污泥全返回原料场配料,料场设置收集池贮存,输送烧结配料回收利用;钢渣设置储存间收集贮存,定期外售。

(5)轧钢氧化铁皮:水处理站设专区贮存,汽车运输至烧结配料间贮存,综合利用到烧结配料。

固废回收利用率达到98.2%以上。

4、噪声控制

各类风机、空压机等进出口设置消声器;鼓风机、振动筛、粉碎机、泵类均设置于室内等专门的建筑厂房中;鼓风机、破碎机设单独基础,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;振动较大的设备与管道连接采用柔性连接方式等。经降噪处理后,厂界贡献值可以满足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2类区标准要求。厂界噪声达标排放。

四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行政许可情况

  公司项目2016年12月31日取得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环保备案(粤环审[2016]771号),2017年1月13日取得揭阳市环境保护局签发的《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》。

五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

  2016年11月7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文件在揭阳市环保局取得备案。

六、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

  公司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与自行监测信息公开情况,参见《广东省主要环境企业信息综合管理平台》信息发布平台(具体网址http://www.epinfo.org/)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17年6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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